厦门经济特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二章 专利促进第二十条有效建立厦门与台湾地区的专利联盟和专利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专利申请、保护、宣传、信息、培训、教育以及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