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环保标志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外地号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可以在本市申领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