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本条例所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工程机械和材料装卸机械。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