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了防治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