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二十一条有效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动工或者三年内未完工的,取得的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确需继续建设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报批。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