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二条有效城乡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等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城乡规划批准后,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