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玉龙纳西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有效因探矿、采矿和工程建设,需要临时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应当经自治县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地方法规 ·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