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禁毒条例第三十一条有效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拒绝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26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