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禁毒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娱乐场所、旅馆、会所、洗浴等经营服务场所应当在本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禁毒警示标牌,公布举报电话,对本场所从业人员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培训,落实禁毒防范措施。房屋出租人负责向承租人进行禁毒宣传,发现承租人有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毒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地方法规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3月26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