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传承和弘扬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培育民族文化产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