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条已修改人民防空应当遵循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防空防灾防恐一体化的原则,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和防灾救灾及处置突发事件应急要求相协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