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由具有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设计。人民防空工程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战术技术要求以及相关设计规范进行审查,并出具人民防空专项审查意见。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