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三条已修改地下交通干线和供水、排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地下管道的共同沟等地下工程以及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项目的建设,应当符合人民防空相关规范的要求。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