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听证条例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立法听证活动,促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结合汕头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