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协调、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