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未经批准不得在城市道路上空及新建住宅楼宇之间设置架空管线。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