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报请批准与公布第三十九条已修改法规应当在公布后的十五日内将常务委员会公布该法规的公告、法规正式文本和说明及其电子文本报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法规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23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