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源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二条已修改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林区内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 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上述森林资源的保护适用本条例。自治县行政区域内乳阳林业局、天井山林场的森林资源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管理。地方法规 · 乳源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