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四章 户外活动及其他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举办犬只展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在活动开始七日前向活动所在地的区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