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第四十七条已废止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自物业管理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