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适用于州内各县 (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市区范围内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