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司法行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的宣传教育活动。

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机构应当将预防职务犯罪列入教育培训内容。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