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六条已废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认《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并按期缴纳会费,可以申请加入红十字会,经批准成为个人会员或者团体会员。市、区(市)红十字会可以向为本行政区域红十字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热心人道主义事业并自愿协助红十字会工作的人员,可以登记成为红十字志愿者。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