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汽车维修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鼓励汽车维修经营者实行集约化、专业化和连锁经营,推进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促进汽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