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二章 渔港规划与建设第八条已修改渔港航道和航标、导航、通信预警、消防等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渔港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