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港和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第三章 渔港管理与服务第十三条已修改县级人民政府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渔港水域管理,对国家中心渔港、一级渔港应当派驻专门人员,实施安全检查等工作,维护渔港秩序。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