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第二十一条有效依法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地震安全性评价业务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