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六章 产业促进第四十九条有效南沙新区在市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范围内对企业实行行政审批零收费制度,但资源补偿、环境保护和国际对等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除外。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