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本辖区内湿地的保护,制定湿地保护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区,创新湿地保护机制,对湿地实施有效保护。

南沙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将湿地保护区的范围向社会公布,并在保护区内设立保护界标。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