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第三章 规划建设与土地利用第二十五条有效南沙新区应当提高海域使用的效率,保证海域有效利用,并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南沙新区可以依法申请使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海域,并完善用海管理与用地、供地管理的衔接机制。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