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