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预防和查处窃电行为条例/第四章 用电监督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电力行政主管部门的电力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公正廉洁,秉公执法,熟悉电力法律、法规,掌握有关电力专业技术。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