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义工服务条例/第五章 表彰和鼓励第二十九条有效政府鼓励有关单位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录取有义工服务经历者。具体鼓励办法可以由政府有关部门或者招工、招生单位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