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第七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指挥部和上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区域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社会团体、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指挥部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的突发事件防范、应急处理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