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第十二条已废止规章撤销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应当在《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青岛日报》上公布。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