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三章 防雷装置检测与维护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防雷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当制定防雷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完善雷电灾害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