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废止

建设或者管理单位在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初步设计时,应当委托气象主管机构认证的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并编制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