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雷电灾害防御条例/第二章 防雷管理与风险评估第十条已废止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合理布局、信息共享、有效利用的原则,组建雷电监测网,研究、开发和利用先进防雷技术。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