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九乡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在景区游览区进行经营活动,应当在管理机构指定的地点经营,禁止游动叫卖和强行兜售。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