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条有效本条例所称森林草原火灾,分为一般火灾、较大火灾、重大火灾和特别重大火灾,具体划分标准按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