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五章 灾后处置第五十条有效国界附近的火灾和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以及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火灾,所在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