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第四章 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第三十八条有效森林草原火灾信息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权限向社会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