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四十二条已废止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9月1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条例》和1995年6月24日河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河南省工会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