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有处理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