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破产企业工会及其下属单位的工会经费和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应当由上一级工会与企业工会共同清理并作必要扣除后移交上一级工会。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