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会条例第三条已废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工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障职工民主权利。工会通过劳动法律监督制度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监督企业、事业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会协助政府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帮扶困难职工,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