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