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污染防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思想,把环境污染防治纳入自治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