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依法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