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条

有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城市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请求国家赔偿。

地方法规 · 宣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